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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部署,持续推进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等工作。
沈阳市作为我省5个试点城市(沈阳、大连、本溪、丹东、辽阳)之一, 从8月1日起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个人账户通刷功能,即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可以直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直接结算。目前我市已经将全部52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412家定点药店纳入了服务范围,下一步,我市将会把省内医保个人账户通刷业务逐步扩展到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作为我省唯一的自主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城市,我局向国家局递交了试点申请报告,并下发了《关于沈阳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沈医保发〔2020〕55号)文件,自9月1日起取消现行的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和备案材料等实物手续,实行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用承诺制,参保人员可以在医保经办窗口或线上自助开通异地就医持卡直接结算服务,极大地提高了百姓办理异地就医的便捷性。
下一步,我局将通过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沈阳医保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解读和宣讲异地就医政策和办事流程等业务内容,提高参保人员对政策流程的知晓度,有效提升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