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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户籍所属的区、县(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个体科
基本流程:
1.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街道或社区,签订银行代扣缴费协议,到工商银行任意网点办理代扣养老保险费银行卡开卡手续,再返回到街道或所属分局办理登记银行卡号手续。
2.缴费人员每月18日前按所选择的缴费档次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银行卡,每月25日后到缴费银行任意网点查询代扣缴费情况。(连续六个月代扣缴费不成功的,视为中断缴费。需再次缴费的,应持参保人持参保人户口簿或身份证、缴费银行卡到养老分局个体科重新办理代扣手续。)
申请材料: 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银行任意网点办理代扣养老保险费银行卡及开卡手续(携带户口所在街道或社区签订的银行代扣缴费协议到工商银行办理)。
示范文本:银行代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协议书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办理时限:除每月18日至24日银行代扣缴费期间不能办理,其余时间均可。
监督途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咨询电话:82510065
监督电话:2640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