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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辽委办发〔2018〕25号)、《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辽委办发〔2018〕76号)等人才政策的落实工作,确保人才政策真正落地见效,积极兑现人才政策,让人才享受到政策红利,发挥人才政策效用,现就开展2020年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范围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招收的符合发放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
上述工作生活补贴条件按照《辽宁青年英才储备计划实施办法》(辽人社发〔2018〕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申请补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我省博士后管理部门办理进站审批手续的人员。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内容所列情形的,中省直部门(单位)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除中省直部门(单位)以外的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负责组织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
(二)全省范围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负责自主招收或与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相关补贴的申报工作;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负责联合(自主)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相关补贴的申报工作。
三、申报时限
2021年6月18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做好相关申请表格的填报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工作,并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二)请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表格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本,连同表格可编辑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2020补贴申报——**单位”。
联 系 人:刘杰
联系电话: 024-22959122
电子邮箱:lnrstzjc@126.com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