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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现有市级人才公寓房源情况表
一、申请流程
1.申请人电话或到店咨询感兴趣的人才公寓,确定初步申请意向,由项目门店出具《入住人才公寓初步意向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
2.申请人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rsj.shenyang.gov.cn/ ,可百度搜索“沈阳市人社局”进入首页后点击“政策法规”--更多--点击标题“关于做好沈阳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沈人社发[2020]82号”)下载《沈阳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申请人按人才层次,准备对应的申请材料。
4.申请人在就近的区县人社局递交申请材料。
5.区县人社局受理,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通过金保系统或与本地区养老机构比对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盖章。将申请者信息报送市局,后者联系相关部门对申请者自有住房和政策性福利性住房条件进行后续审核比对。
6.申请人持区县人社部门盖章的《申请表》到房发集团或运营门店签订《人才公寓租赁协议》,完成入住。
7.房发集团在申请人入住一周内,将《申请表》返回申请区县人社局,后者进行备案。
注意事项:
1.申请者拿到《确认单》后,应在当月前往区县人社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并将认定结果返给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项目门店,跨月递交须重新进行认定。
2.关于自有住房和福利性住房享受情况,采取承诺制,填写承诺书(附件)。即先入住后审核,审核时发现申请者在申请时存在自有住房或享受福利性住房(公租房)政策,立即清退人才公寓,并按市场价补缴优惠部分租金。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条件提供申请材料,同时具备的可任选其一。
1.高层次人才:《申请表》、《承诺书》、《确认单》、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婚家庭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额外提供结婚证)。
2.基础人才:
(1)按学历申请者:《申请表》、《承诺书》、《确认单》、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婚家庭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额外提供结婚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按职称申请者:《申请表》、《承诺书》、《确认单》、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婚家庭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额外提供结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按职业资格申请者:《申请表》、《承诺书》、《确认单》、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婚家庭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额外提供结婚证)、职业资格证书。
(4)在国家、省级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无社保缴费人员提供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创业人员提供企业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表2:人才公寓申请机构联系方式一览表
以上政策和流程于2020年12月2日开始执行,后续调整会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