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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沈阳市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优势
1.缴费标准低。普通学生每人每年缴费80元,特困学生(低保、二级及二级以上重残)个人不缴费,低保边缘户每人每年缴费32元;
2.政府给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特困群体政府每人每年适当增加补助标准;
3.实行市级统筹。基金抗风险能力强;
4.门诊及大病有保障。重点解决大学生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的医疗费用支出,同时建立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
5.看病较方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约二百余家,大学生所在高校的医疗机构已纳入医保定点医院范畴内;
6.治疗病种广。包括先天性疾病(影响功能)、参保前未治愈疾病、艾滋病并发症等符合住院标准的各系统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
7.意外有保障。涵盖意外伤害住院医疗;
8.报销时间短。学生就医时,持医疗保险卡、就医手册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市医保局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进行结算;
9.视同职工缴费年限。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视同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10.春季入学大学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春季入学大学生,由高校自入学的当月起到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为其办理参保缴费;
11.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二、参保政策
1.参保范围
驻沈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均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参保步骤
大学生参保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实行按年申报、缴费。
新参保大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登记、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困难家庭大学生还须提供《低保证》、《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和《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在我市参加医疗保险的大学生,续保时须向所在学校提供医疗保险卡卡号和身份证复印件,困难家庭大学生须提供《低保证》、《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和《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可以一次性缴纳多年保费: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部分实行一次性趸缴,即可以按照参保(或续保)当年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在校学习期间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特困大学生参保可享受政府补助:大学生中的低保户及重残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政府全额承担。
春季入学的大学生参保及待遇政策:春季入学的大学生由高校自入学的当月起到市医保局为其办理参保缴费,自参保缴费到账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至参保当年12月31日止,以后的待遇期按自然年度计算,待遇标准与秋季入学参保的大学生相同。
3.筹资标准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具体如下:
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单位:元
参保学生类别 |
每人每年筹资合计 |
个人缴纳 |
政府补助 |
居民
补充保险 |
个人应缴合计 |
普通学生 |
460 |
80 |
380 |
10 |
90 |
低保户学生 |
0 |
460 |
10 |
||
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 |
0 |
460 |
10 |
||
低保边缘户学生 |
32 |
428 |
42 |
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大学生须持本人医疗保险卡和就医手册,到就读学校医疗机构或沈阳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需预先交纳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及个人承担比例部分,并将医疗保险卡、就医手册交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大学生只需要交纳个人负担部分费用,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出院结算后,医疗保险卡、就医手册归还本人。
新参保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起止时间,自缴费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12月31日止。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2.5万元。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1.门、急诊待遇
⑴急诊:因急危重症在门(急)诊抢救或在120急救车上实施紧急救治者,抢救期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60%比例报销。
⑵门诊规定病种:患有门诊规定病种疾病的参保学生可持本人确诊的病历资料、医疗保险卡、《就医手册》、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到指定医院进行申报,经医疗专家组审核鉴定合格后给予门诊规定病种待遇。
门诊规定病种范围:糖尿病(具有合并症之一者)、I型糖尿病(限未成年人)、高血压病合并症、冠心病陈旧性心梗及PCI(PTCA)术后一年内的抗凝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仅限膀胱灌注)、重症肌无力、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关节病型银屑病、红皮病型银屑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塞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抗病毒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恶性肿瘤抗肿瘤药物治疗、肺源性心脏病(心功能3级)、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3级)、类风湿性关节炎、偏执型精神病、其他血管支架术后抗凝治疗、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脑垂体泌乳素瘤、脑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进行性核上性麻痹、癫痫、乳腺癌(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帕金森病、结核病抗结核药物治疗。
大学生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览表
定点医疗机构等级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社区卫生服务站 |
85% |
一级医院 |
80% |
二级医院 |
70% |
三级医院 |
60% |
特大型三级医院 |
55% |
⑶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大学生因常见病、多发病在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和意外伤害的门诊医疗费用均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55%,月最高支付限额为80元。
2.家庭病床
患有家庭病床病种疾病的参保大学生,符合住院条件、本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到定点医院住院确有困难确需系统治疗的可申请办理家庭病床。
病种范围:癌症(晚期);糖尿病并发症;心脑血管疾病及并发症;慢性肺心病;精神类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