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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基数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确定。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新招用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无法确定月工资收入的职工,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企业员工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按照什么标准计算?
个人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
参保的退休人员如何申请办理关键信息修改业务?
已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其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特殊工种年限等直接影响养老金水平的关键信息有误时,可申请修改关键信息。由退休人员原参保单位携带职工档案及充分且真实的证实材料,到原退休审核部门申报;经审核符合修改条件的,退休审核部门完成系统修改操作并出具修改手续,修改手续送达对应社保经办机构重新计发。
如何确认女干部身份?
需要依据职工档案里是否有干部履历记载,《关于贯彻辽宁省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1〕81号)文件规定:“四、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解聘到生产岗位工作后,其退休年龄按辽劳字〔1999〕87号文件第五项规定的退休年龄掌握。即:
(一)45至50周岁之间的女干部(聘用制干部)解聘后到生产岗位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且一直未恢复管理岗位工作的,按工人退休年龄掌握;
(二)45周岁以下的女工人改作管理岗位工作的(聘用制干部),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按干部退休年龄掌握;
(三)50周岁以上的女干部,被解聘当工人的,原则上仍按干部退休年龄掌握,但被解聘后在工人岗位工人满3年以上的,本人申请,可以办理退休。女干部失业后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后或失业两年后未再就业以及再就业后未再从事管理岗位工作,按工人退休年龄掌握。”
分别从事过多个特殊工种岗位,每个岗位的工作年限均达不到累计年限,是否能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按哪个折算年限算退休金?
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足15年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经本人申请可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户籍所在地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接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时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以缴费达到15年的时点确定。
特殊工种退休的办理流程,需要什么手续?
(1)职工个人申请。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职工,应在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前填写《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书》。
(2)参保单位审核、申报。参保单位收到职工申请后,应对职工本人档案及其它原始资料的整理确认,并重点对特殊工种种类、岗位、从事年限等关键要素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终止退休申请程序。参保单位初步确认通过的, 要在职工工作场所(包括生产车间、工段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须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电话。期满无异议的,由两名见证人在公示文书上签字。公示文书存入职工本人档案参保单位审核、公示后,向待遇领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办理初审。经初审后登录人社服务平台,填写参保人员相关信息,提交参保人员退休申请。除正常退休应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书》、《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岗位认定表》、《企业承诺书》。
(3)人力资源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参保单位申报材料齐备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初审后由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最终审核确认。参保单位申报材料不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一次性告知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补齐;在初审、复审中发现个人档案中需补正材料的,要及时告知单位。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应告知用人单位其不予确认的理由。
(4)社会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审核通过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在本机关官方网站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需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电话。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计发待遇。
工龄认定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需有工龄认定环节。用人单位携带职工档案及相关工作经历的历史资料,按隶属关系到相应人社行政部门(一般市属企业到市社保大厦一楼“工龄认定窗口”,区属企业到所在区人社局)窗口认定。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本人档案和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区人社系统工龄认定窗口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退休审批时,需要提交什么手续?办理流程如何?各区材料要求是否一致?
市级退休审批办理范围:沈阳市属各类企业(含中、省直,驻沈部队在沈参保企业)在职职工从单位办理退休人员。
市属企业退休审批开展预约服务,工作群QQ群号:909105349或193689112(传表接收QQ:329773857,加好友传表)要求企业劳资人员实名加入,严格按填表说明填报《当月办理退休人员名单》(表二)预约审批时间。
办理材料:需要单位携带(一)职工档案;(二)《退休表》(已加盖单位公章);(三)《在职转退休确认表》;(四)《当月办理退休人员名单》(表二);(五)退休证(要求事先填好并贴上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各区办理材料要求一致,办理流程不同,建议到对应责任窗口或对外咨询电话咨询。
各类用人单位,是否必须参加工伤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动者是否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有权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