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工作,从今年开始,省本级失业保险参保企业职工累计缴费时间满12个月就可以申领补贴。而此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才可以申领。
同时,技能提升补贴由季发放调整为月发放,不同职业(工种)或不同等级可多次申领补贴。
可以采取集体申报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人员较多的企业可由企业进行集体申报,方便企业和职工申报工作的开展。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对象取得证书时为企业职工、申报时为失业状态,或取得证书时为失业状态、申报时为企业职工,两者均可申领补贴;因国家或省网证书登载时间滞后等原因,造成申请人申领时间超过规定限期的,可适当延长申领时限;石化、铁路、航运、冶金等国家有关行业组织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证人员信息可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到的,可申领补贴;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可申领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隶属企业的,可申领补贴。
职工在非企业单位工作期间的缴费时间可合并计算。此外,企业跨市设立的分公司职工按参保关系可在参保地申领,在外省获得证书后转来我省工作并参保的职工,证书在国家或外省相关网上能查到的,可申领补贴。对跨省或跨市转入人员,转入地可联系转出地开具未申领补贴证明,再办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