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9月1日《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证明》中的《参保明细》通过门户网站上线试运行后,另外两种个人权益《退休人员划账明细》、《支付明细》也已于10月9日成功上线试运行。
至此,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权益证明全部上线试运行。有需求的参保人员(不含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均可以通过门户网站打印自身所需相应证明,再不受地域及时间限制。
1、参保人请按以下方式进入个人医保信息查询页面:首先、登录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www.syyb.gov.cn);点击【个人用户】进入【个人用户办事大厅】页面后;选择【个人权益证明打印】。输入医疗保险序列号、身份证号码、网上查询密码登陆。
2、进入个人医保信息查询页面后,参保人按照自身需求选择以下打印内容并点击;
选择【打印个人权益证明—参保明细】,界面显示参保人在我市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期间的缴费及进账信息等内容,选择“打印”即可。
选择【打印退休人员划账明细】,界面会弹出提示“仅能打印近三年内的退休人员划账信息”,参保人可按以下时间选择“近1年、 近2年、近3年”,参保人依据自身需求确认时间范围后,选择对应时间,界面显示相应信息,再选择“打印”即可。
选择“打印个人权益证明——支付明细”,界面会弹出提示“本明细包含近一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信息,不含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需更多信息请至就近医保局打印”,点击“我知道了”,进行打印时间选择,可按以下时间选择“最近一个月、最近三个月、最近六个月、近一年内”,参保人依据自身需求确认时间范围后,选择对应时间,界面显示相应信息,再选择“打印”即可。
1、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入个人权益证明验证系统:
(1)直接扫描个人权益证明右上角的二维码;
(2)登录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www.syyb.gov.cn)进入【个人用户】后,并点击【个人权益证明验证】功能。
2、点击【个人权益证明验证】完成权益证明校验;在‘个人权益证明’页面输入证明编号及个人编码,选择需验证证明的类型后,点击“验证”,界面显示相应权益信息,可直接与打印的个人权益证明进行校验。